在日本,個人擁有的不動產產生的收入會被視為“不動產所得”,並需作為納稅對象。不動產所得涵蓋租賃公寓或房屋的租金收入、土地或停車場出租的收入等情形。若產生這類收入,需進行報稅。以下是有關不動產收入申報的主要步驟和方法。
1. 申報對象
滿足以下條件的個人需進行不動產所得的申報:
- 年度不動產所得(收入減去必要經費後的金額)超過20萬日元。
- 同時擁有工資收入,且副業不動產所得超過20萬日元。
- 主要收入來源為不動產收入。
2. 不動產所得的計算方式
不動產所得按以下公式計算:
不動產所得 = 總收入金額 − 必要經費
總收入金額
所有與不動產出租相關的收入都計入總收入金額,主要包含以下項目:
- 租金收入
- 物業管理費或共益費收入
- 停車場收入
- 禮金或續租費
必要經費
為管理或營運不動產所支付的費用可計入必要經費,主要包含:
- 固定資產稅
- 修繕費用
- 物業管理費(支付給管理公司的費用)
- 折舊費(建築物或設備價值逐年減少的部分)
- 火災保險費、地震保險費
- 贷款利息
- 中介費或廣告費
3. 準備所需材料
進行不動產所得申報時,需準備以下材料:
- 租賃合同(確認收入用)
- 費用相關收據(修繕費、保險費等)
- 固定資產稅的繳稅通知單
- 貸款明細(房貸或不動產貸款的利息部分)
- 折舊費計算表
4. 申報表的填寫方法
不動產收入的申報需使用以下表格:
- 申報表B(適用於個體經營者和不動產收入者)
- 不動產收入明細表(列出不動產的收入與支出明細)
填寫步驟:
- 步驟1:填寫總收入金額:將租金等收入合計後填入總收入欄。
- 步驟2:填寫必要經費:根據收集的收據填寫相應的費用。
- 步驟3:計算折舊費:使用稅務局提供的工具計算折舊,並記入經費。
- 步驟4:適用所得扣除:扣除必要經費後,如有配偶扣除、扶養扣除等,記得填寫。
- 步驟5:計算應納稅額:根據計算結果得出應納的所得稅和居民稅,可用稅務局的線上系統或報稅軟體協助。
5. 申報表的提交方式
每年2月16日至3月15日為報稅提交期。提交方式如下:
- 親自遞交:直接遞交至就近的稅務局。
- 郵寄:將報稅表郵寄至稅務局。
- 電子申報(e-Tax):通過線上申報。準備好“我的號碼卡”,便於操作。
6. 結語
不動產收入的申報重點在於準確區分收入與經費。通過合理計入必要經費,能有效降低納稅金額。對於首次進行申報的朋友,可能會覺得流程繁複,但可利用稅務局的諮詢窗口或尋求專業人士協助來完成申報。
提前準備,確保不動產收入的申報流程順利進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