簡易宿泊設施相關資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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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將為您介紹開設簡易宿泊設施的準備工作。
1. 取得營業許可
要以簡易宿泊設施名義營業,必須向大阪府或市町村的保健所申請**「旅館業法所規定的簡易宿泊設施營業許可」**。
設施標準:
- 客房面積:若住宿人數少於10人,需每人至少3.3平方米;10人以上則需至少33平方米(依自治體規定可能有所不同)。
- 出入口及走廊需符合一定寬度標準。
- 防火設備(滅火器、避難路線標示等)的設置。
- 遵守通風設備、照明設備、自來水設施及衛生間等相關衛生標準。
申請所需文件:
- 營業許可申請書
- 建築物平面圖
- 消防署核發的防火安全確認文件
- 建築基準法的符合證明書
2. 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
營業前,需確保設施符合消防法規,並向消防署申請取得**「消防法令適合通知書」**。同時需設置火災警報器及滅火器等。
3. 建築基準法的確認
確保建築物符合建築基準法的相關規定,並確認是否需更改用途區域或建築物用途。
4. 向鄰里說明
在開始營業前,可能需向周邊居民說明設施運營情況(尤其是在住宅專用區域內營業的情況下)。
5. 制定事業計劃
需制定具體的事業計劃,明確運營機制。
例:
- 集客方法(使用線上平台等)
- 清掃及管理方式
- 緊急情況應對手冊
6. 準備接待國際旅客
若接待外國觀光客,以下準備工作將有所幫助:
- 多語言指南(英語、中文等)
- 設置住宿規則
- 提供免費Wi-Fi
7. 申報手續(特別是民宿情況)
若非以簡易宿泊設施形式,而是依據住宅宿泊事業法(民泊新法)營業,需向自治體進行申報。
申報內容:
- 取得申報編號
- 適用於每年營業日數不超過180天的情況。
- 提交業主或管理者資訊及設施詳細資料。
8. 稅務手續
營業時需辦理以下稅務相關手續:
- 開業申請(向稅務署提交)
- 消費稅及所得稅處理
- 確認固定資產稅及都市計劃稅
9. 大阪特有規定
在大阪,已導入面向觀光客的住宿稅。需根據住宿費用徵收稅金並向自治體繳納。
10. 其他準備
- 指定運營管理者(若物業所有者不在現場)。
- 管理住宿者名冊(根據旅館業法要求)。
- 加強安全防範措施(如監控攝像頭及鎖具的設置)。
注意事項:
各自治體規定可能有所不同,建議直接向大阪市或當地保健所諮詢。此外,委託專業人士(如行政書士或不動產顧問)辦理將更為順利。
以上是有關簡易宿泊設施的相關介紹,希望對您有所幫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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